第287章 陈香的过去

眼前的红薯,模样普通,气味寻常,却让他恍惚间差点忘了,自己来到这白鹿洞书院,究竟有多少个年头了。

他是逃荒来的。

那会儿他年纪还很小,小到记忆都是模糊的碎片,连自己具体从哪儿来的都记不清了。

是豫西?还是皖北?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年天旱得厉害,地里庄稼都枯死了,村子里没了活路,大家就都往外跑,成了流民。

他只记得很累,非常累,走了好远好远的路,脚底磨出了血泡,肚子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咕咕叫的声音像打雷。

真饿啊,饿得头晕眼花,看东西都带着重影。

记忆里,是爹一直拉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

娘?他其实对娘没什么印象了,只听爹说,娘生他的时候身子就亏了,没熬几年就去了。

不过他的名字是娘取的,爹说娘给他喂奶的时候,看他吃得特别香,小嘴吧嗒吧嗒的,就给他起名叫陈香。

就希望他以后吃饭都能这么香香的,要吃的饱饱的,才能健健康康长大。

自从娘走后,爹一个大男人,带着他,又当爹又当娘,日子过得艰难。

逃荒路上,爹更是把能找到的吃的,都紧着他。

爹自己饿得眼窝深陷,颧骨高高凸起,却总是摸着他的头说:“香儿乖,再忍忍,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吃的了。”

记得最清楚的,是爹走的那天晚上。

天已经黑透了,寒风像刀子一样刮着。

他们躲在一个废弃的、漏风的土地庙里。

爹出去找了很久很久的食物,回来的时候,手里只捧着一个小小的、蔫巴巴的红薯,上面还沾着泥。

爹的脸被风吹得皴裂,嘴唇干得起了皮,眼神里是深深的疲惫和愧疚。

他把那个小红薯在破烂的衣襟上擦了擦,递到他面前,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香儿……吃吧……是爹没用……就找到这个……”

他那时虽然小,但也懂事了,使劲摇头,把红薯推回去:“爹,你吃!你也饿!咱俩一人一半!”

爹看着他,眼圈红了,用力把红薯掰成两半,把稍微大一点的那半塞到他手里,另外一小半紧紧攥在自己手里,嘴上说着:“好,一人一半,爹也吃。”

可是,他记得清清楚楚,爹拿着那半块红薯,只是放在嘴边假装咬了一下,实际上连皮都没碰掉。

他一直看着他,看着他狼吞虎咽地把那半块红薯吃完,嘴角甚至还露出了一丝极其微弱的、带着苦意的笑容。

后来,他实在撑不住,靠着冰冷的墙壁睡着了。

等第二天天亮他醒的时候,发现爹靠坐在他旁边,身体已经冰凉僵硬了。

爹的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半块一口都没动的红薯。

他甚至忘了当时是怎么把爹埋掉的。

没有棺材,连一张裹身的草席都没有。

就在土地庙后面找了个浅坑,用双手和一根捡来的木棍,拼命地挖,指甲翻了,手磨破了,才勉强挖出一个能容纳爹身体的土坑。

他把爹放进去,用土一点点盖上,最后只剩下一个小土包。

连块像样的木头牌子都没有。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真正的孤儿。

一路乞讨,跟着流民队伍漫无目的地走,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能活到哪一天。

直到……遇到了白鹿洞书院的老院长。

老院长心善,见他可怜,又发现他记性特别好,几乎过目不忘,是个读书的苗子,就把他带回了书院,给他饭吃,给他衣穿,教他识字读书,还给他取了个学名,叫“陈子先”。

子先,子先,老院长是希望他能在学问上争先,日后做出一番事业吧?

他感念老院长的恩情,把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拼命地读书。

老院长说过,努力读书,考取功名,做了官,就能为百姓做事,改变这个让人活不下去的世道。

他信了。

所以他没日没夜地读,近乎疯狂地吸收着一切能接触到的知识。

他的天赋也的确惊人,进步神速,很快就在书院里崭露头角,成了众人眼中的“天才”。

可是,他书读得越多,科举之路走得越顺,心里却越迷茫,越冰冷。

他发现,老院长说的可能不对。

或者,不全对。

努力读书,考中进士,甚至将来位极人臣,或许能护佑一方百姓,或许能在一时一地做些实事,但想要改变这积重难返的世道根源?

太难了。

这世道的顽疾,盘根错节,不是一两个清官能臣就能扭转的。

天灾、人祸、土地兼并、吏治腐-败……这些问题,像一座座沉重的大山。

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读的那些圣贤书,做的那些锦绣文章,在真正的苦难面前,苍白无力得可笑。

就像当年爹手里的那半块红薯,救不了命,只能延缓片刻的饥饿,最终留下的还是无尽的悲凉。

他不恨那些贪官污吏,也不恨那些坐拥良田千顷的地主豪绅。

他改变不了这个时代洪流的方向,那……能不能换条路走走?

既然从“人”的层面难以根本扭转,那能不能从“物”的层面去想办法?

如果土地能产出更多的粮食,如果有一种作物,能像红薯这样容易成活、不挑地力,但产量更高、更能果腹,是不是就能让更多的人在灾年活下来?是不是就能少一些像他爹那样的悲剧?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他心里悄悄发芽。

于是,他开始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那些被正经科举学子视为“杂学”、“小道”的农书、地方志、植物谱录上。

他疯狂地阅读、记忆、比对,希望能从故纸堆里,找到一线能让天下百姓多吃一口饭的希望。

可惜,进展缓慢。

农学一道,博大精深,光靠书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大量的实践和观察,非一朝一夕之功。

不过,最近日子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隔壁搬来了狗娃兄弟,那个黑壮得像头牛似的狗娃兄弟,不光那么会做一手好菜,还对他好得有点……让他不知所措。

那种毫无保留的关心,热乎乎的饭菜,絮絮叨叨的家长里短,让他冰冷了很久的心,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类似……爹那般的温暖?

即便狗娃一直误以为他是隔壁那位“举人老爷”的书童,他也懒得去解释,甚至有点享受这种误会。

以“陈香”这个身份和狗娃相处,轻松,自在,不用背负“天才”的名声和旁人或敬畏或疏离的目光。

他怕万一说破了,狗娃知道他就是那个“古怪”的陈子先,会不会也像其他人一样,变得拘谨、客气,甚至……躲着他?

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过“朋友”了。

从进入书院,展现出过人天赋开始,周围的目光就变了。

狗娃,应该算是他人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这么好,却不带任何心思的朋友吧?

虽然这个朋友脑子似乎有点直,认死理,但那份真心,他感受得到。

而且,狗娃种地还是一把好手!

可惜,他的志向好像是在灶台之间,梦想是当个大厨。

要是他能和自己一起钻研农事,该多好?

自己那个看似遥不可及的目标,或许能早日看到实现的曙光。

正当陈香的思绪飘远,沉浸在复杂的回忆与感慨中时,院门外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以及一个带着几分讶异和不确定的清朗男声:

“子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