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怪物学之地精社会学
将双剑和复合重弓背负好,再将苗刀横在腰后固定好,检查腰间挂着的箭筒,试着活动一下身体···有点重啊。
放进斜挎包···不行,不方便拿出来,而且卡恩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武器,区区困难而已,克服就行。
检查好全身的装备,没问题后出发。
可以执行远行计划了,首先要将计划好的狩猎目标给除掉,就是把森林里三个地精窝点给灭掉,既能把欠的盔甲钱先补上大部分,刚好也免得这些地精骚扰到溪木镇。
先从规模最小那个开始,由弱到强,这三个地精窝点,表面看起来没关系,其实是同一个头领,而他也计划很久了。
看了看茂密的森林,自己又没有坐骑,想要以这身装扮在里面穿行,得让自己轻松一点才行,心念一动,熟练的轻风在身体内环绕,不仅散热还轻了一点。
万物与万法无风自动,书页哗啦啦地响着。
因为魔法文字蕴含着魔力等等复杂东西,所以记录魔法的书页都是要特制的,文字蕴含了魔力,导致也很难记住,术士们都是选和自身相性最好的派系。
卡恩看了看上面的法术,脑海构思着法术,强大的精神力在脑海精细勾勒出法术模型,同时慢慢投入魔力,右手不停的做着手势和念叨着艰深晦涩的咒语辅以施法。
清风围绕在手上,两分钟后,手中出一团淡青色的风团。
‘一级法术,元素·疾风术’
青色风团卷席全身,身体再次为之一轻,小幅度提高速度,加大魔力后可持续30分钟。
两层加持也就超重盔甲变成中性盔甲而已···卡恩不停歇,继续操作。
‘二级自然法术,变化·森林穿行’
身上翠绿色光芒微微闪烁,作用是在密林穿行时,不会受到植物的阻碍,森林可没有路,想要在茂密的植物中行走甚至奔行,尤其是穿着重甲的情况下,是极其耗费体力的,穷则思变,这个法术应运而生。
整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熟练得让人心痛,每次帮忙提供法术思路的女术士们都不免同情卡恩,从来没见过那么惨的狩魔猎人,尤其他还是最强那个。
“法术真是难啊···不过也真是方便。”卡恩稳不住吐槽道,想到法术的种种神奇之处,也难怪其他狩魔猎人难以理解。
卡恩这种独狼,没有团队配合,用低级法术都要几分钟的,基本也就告别实在中用法术杀敌了。
正式魔法师就等于半只脚踏入贵族,的确夸张了一点,但也仅仅是一点。
其实···别说其他人不理解,就他自己也难以理解,真的有人可以瞬间完成整个过程施法过程,还准备着后面的法术,甚至是多重施法或者瞬发法术吗。
元素沟通天赋、施法天赋、魔法天赋、魔力天赋等等这一系列都有高低之分,其中的差距之大让人绝望。
就像别人生下来就是皇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你就像是乞丐,九流中末流,谁都想凭着一个碗翻身做皇上,问题这不是努力就能达到。
就像数学一样,自己看初等数学都像看天书一样,别人不仅看的是高数奥数,而且一眼就知道答案,还举一反三。
人与人的天赋差距真的辣么大吗······?
时间久了卡恩也清楚认识到,有时候努力、心性、意志力···以上种种,都是在这个世界里,最不值钱的东西。
是啊,你明明已经很勤奋了,比007还要努力地练剑或者学习法术,明明热爱也不输给任何人,但就是因为缺乏天赋才能,以致穷极一生仍碌碌而为的人,如天上的繁星,如河里的卵石,数不胜数。
有些注定就天命之人,他们身上闪耀着其他人连正眼直视都没有的光芒,卡恩就遇到过这样的人,在他闯荡了三十几年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在那之前他一直觉得自己其他方面不怎么样,但实力方面天赋很好。
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天赋异禀,从事流浪佣兵,实力仅仅比当时三十五岁的他弱一筹。
当时他整个人都惆怅迷惘,这是什么概念,他可是有三条剑圣传承,仗着精神空间一天当三天用拼命训练才有的成果。
感觉就像···自己骑自行车齿轮都快登出火花,而他不用努力,就在后面站在劳斯莱斯幻影上,环手于胸地笑着自己双脚登出残影···当时此子不可留的心都有了。
之后嘛,啥事都没发生···人要接受自己的平庸,接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然,余生都会被无穷无尽的不甘、痛苦所折磨。
回到正题······
卡恩脚步不停地在森林快速穿行,植物接触到他身上时快速滑过,来到离他最近的地精窝点,狭小潮湿的洞穴。
将准备好的一只鹿和兔子,拿出一小瓶特制毒药,喂它们喝下,放到地精陷阱的旁边,一松手,受惊的鹿和兔子直接撞上陷阱。
就算新手也不会用下毒去对付地精,地精虽矮小但毒抗比成年人都要好,又不值钱,用毒药,没杀地精之前就亏本了。
卡恩在远处隐藏起身影,对付地精肯定不会用好的毒药,会亏本的。
以他的毒药大师的学识,稍加研究,就用随处可见的植物做成特制的毒药,成本只需要一些知识和时间而已。
卡恩琢磨着···要不叫‘随手特制地精毒药’吧,虽说是针对地精,但也只是针对这些弱小地精,实力强大一点效果就大减了。
他不用毒死这些地精,也不用造成什么神奇的效果,只需要吃下诱饵后,接下来半小时毒药发作,地精就会手脚无力而已。
不一会,卡恩灵敏的嗅觉就到臭味了,四名散发臭味、身穿破布条的绿皮地精,来到鹿的身边,兴奋地叽咕着艰涩难懂、粗糙刺耳的地精语。
研究得深了,卡恩也懂几句地精语,意思大概为‘运气好,有猎物’的意思。
只见地精拿起破旧的骨刀,直接将鹿杀死后抬走。
经过大量的怪兽魔物书籍和自己的观察,对于地精,卡恩甚至可以说是半个地精学者。
类地精种族是一种混乱邪恶的种族,而地精是里面数量最多,所以说他可以放心地杀戮。
因为自身的弱小而对力量的渴望和权利的渴望,使得它们会对任何被俘虏生物进行施虐,折磨其他生物,会给这些地精带来巨大愉悦。
尽管数量庞大,但地精族群大多维持着部落社会结构,由最强大的地精统治着,聪明一点甚至会模仿人类或精灵,自称为地精王。
可惜地精的特性,让它们难以建立起一个封建制度的王国,它们可以说是完全不具备,也不理解忠诚的概念和责任感。
窝点一般都是在洞穴、废弃的矿洞、山洞、废弃的村子或者遗址都有它们的身影,虽然居住环境不好,但繁衍能力强,非常能生,又没有控制族群人口意识和想法,这就导致卫生条件和生活条件都非常差。
大部分地精都是居住在公共区域,完全没有**,只有首领才有一点私人空间。
地精的消化能力强,它们每天都能可以轻松吃下和自己体重相当的食物而不变胖,它们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好几个储藏室和食品柜。
地精认为人类和侏儒最好吃,不过一大堆蔬菜也是不错的一餐。
地精们性格暴躁、极端贪婪和自我,擅长说谎尤其是擅长隐忍,贼能忍那种,它们并不认为自己在忍受,而是天生应该如此,极端记仇,性格的极端不仅让他易怒,也让它们很容易洋洋得意。
它们甚至在战局稍有上风的时候,开始庆祝胜利,半场开香槟,也正是这种对局势盲目的乐观,使它们会去袭击那些比它们强的敌人。
虽然会被经常比它们强的生物欺负,但地精也会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来战胜一些看似不可能战胜的强敌。
它们热衷于利用自己小个子展开伏击,利用自己的数量来取胜,公平斗争的概念在它们眼中毫无意义。
对于地精而言,公平和敌人战斗就是失败,为了胜利会不择手段。
邪恶混乱的种族特性,让它们不会自己进行生产,生活物资都是靠掠夺和偷窃,足够大的地精部落甚至会附近的村庄进行袭击,从而获得大量物资,但大部分都是靠夜间偷袭或者打劫路人。
所以它们会倾向于袭击那些手无寸铁的平民或者缺乏防备的村庄。
在它们认知中,能偷到或者抢到的物资是有限的,但窝里的同类却能快速繁殖,物资根本不够用。
加上大部分地精都是居住在公共区域,完全没有**,再弱小的同类都可以在自己睡觉吃饭的时候,给自己背后来上一刀,所以它们相信潜在竞争对手成为对手之前,有点像黑暗森林理论。
这样的环境下地精从小就只能依靠自己,也只为自己,无情而卑鄙,又因为自身弱小,战斗和生活时,必须和自己同类做表面队友。
时刻保持对同类的怀疑,对待别人和自己一样好或更好,对它们来说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这样的心态使得它们很少会向下一代完整地传授自己的经验和学识。
加上它们抗拒学习和教育,认为文字会让自身变愚笨从而失去灵魂,缺乏教育体系和文字传承,也是地精社会学落后的原因之一。
大一点部落会有数百名地精,一般会分为四个阶级,第一阶级是首领,第二阶级猎手,负责战斗,第三节是采集者,负责偷窃、采集食物,平时作为厨师和后勤,在陷阱旁看守,第四阶级是贱民或者奴隶,由最愚笨和弱小的地精组成,任务是清理和劳动。
地精社会学就到这里,详细说的话,可以说好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