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初露锋芒

一路上,厂里的干部、职工都叫我“易律师”,叫得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

一路上,我在心里很感激老师给了我这次机会,一心想到一定得好好表现,给老师争个气,绝对不能让老师没有面子。

再说,厂长人又那么好,说不定我表现得好点,还会获得其他的额外的待遇。

想到这些,心里美滋滋的,一些不成熟的表现就露了出来。

总之,我开始有点得意忘形,急于表现自己,自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角儿。

人啊,真的有时候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一不小心自己就找不到东南西北了。沾沾自喜、自以为是、骄傲自满、得意忘形,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写照。

参观完厂里的车间,我们再次回到厂长办公室。

隔了一会儿,我们就在厂部办公室研究那个合同纠纷,厂长、书记、供销科长、办公室主任等人都来参加了的,大概有十几个。

这样的正式场景,对我来说也是新媳妇上轿,头一回遇到,感觉还是有点紧张的。不过,我想我只是一个跟班儿,就是出来长见识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凡事不是有老师吗?自我安慰一番之后,心情平静了下来。

案件分析研讨会在厂长的主持下正式开始了。

先是由王厂长给大家介绍我,特意说我是老师的“高徒’小易,易律师。

接着供销科长介绍案件情况,并出示合同书。

原来,上海有一家企业在我们来的厂里下了一份订单,约定购买价值140余万元的布匹,后来该企业又无故终止合同,要求棉纺厂退还已经提交的14万元定金,棉纺厂里当时很缺乏资金,并且他们认为是上海的企业违约,就不同意退还,想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对于当时实施的《经济合同法》,由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法制还不是那么完善,合同法又没有制定,所以《经济合同法》的条款不多,而且比较简单。

那时候我对法律条款基本上是倒背顺背如流,记得滚瓜烂熟的,加之在走之前又温习了一遍,所以,我有点跃跃欲试。

不过,在那么多人面前,起初我还是有一点自知之明,一直在心里让自己不能冲动,要冷静点,不要搞砸了。

在场的人纷纷对此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都希望听听做为法律顾问的最后意见。

在他们都看了合同,都发表了意见时,我一直想说说自己的意见,但是老师还没有发表意见的。加之,也没有人提议让我谈谈我的看法,我也就不好发言。

后来,轮到老师发言了,大家都盯着他,非常认真的听他发表意见。

但是,我发觉老师的发言明显有点不对劲,好像没有说到点子上,不知是什么意图,所以我更不好随意发言了。哪怕心里痒痒的,也没有开口。

就在大家都保持沉默时,王厂长看看老师,又看看我,对我说:“小易,你听了我们的意见,也看了合同,你又是什么想法呢?说说你的想法,我们听听。”

我一听王厂长问我,心里又高兴又激动,感觉心跳得非常快,就像要蹦出来一样,心里在想终于轮到让我展现自己的才华了。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那次我自以为很成功的表现却是害了我自己。因为,我的表现太急功近利,太锋芒毕露,正是因为这样,我出卖了自己。

当时的情景,我那种表现欲-望,或许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体会。所以,每当看到我带出去的助理、青年律师想急于表现自己时,我一定会想到当年的自己。

因此,只要我每次带助理出去之前,一定会千叮万嘱,告诉他们即便我当时说出了不太正确的话,或者适用法律上出现了差错,我也让他们千万不能再当场指出来。除非,得到我的示意或者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