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世事难料!
接着来了一位比较年轻的摄影师给我们拍照,“请二位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这位先生表情不能太僵硬了,放轻松一点,笑一下,ok?”。摄影师还用手指摆了一个自以为轻松无比的ok手势。
结果是我们就因为拍照花了一个多小时,那个摄影师从最开始的轻松微笑到频频地用手抹着脑门的虚汗最后只是说:“放轻松点就好,对就是这样,好,嗯,可以了。请二位稍等片刻。”我在一边是想笑又不能笑啊,你说这不是为难人家嘛,本来就是冰山,你还期望他笑,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10分钟后我们各自拿着红本本出来,他打开车门示意我坐进去。
坐在副驾驶位上,他递给我一份契约,就是那天我签名但是忘了看清内容的那份。
封面赫然出现四个大字,“结婚契约”。而那天他只是把要签字的部分呈给了我,看来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腹黑的男人最可恶了。
转而看向手上的东西,总感觉手上沉甸甸的,自己把自己卖了的感觉竟然是这样:悲凉。
翻开封面,映入眼帘的是以下11条:
第一条:女方必须视男方三个月的儿子为亲身儿子,不能虐待和打骂。
第二条:女方必须得亲自带孩子。
第三条:女方做重大决定之前需要同男方商量,以男方的决定为准。
第四条:男方每月工资的80%需交给女方。
第五条:婚姻有效期限是三年。
第六条:三年内男女双方不能有明显的出轨。
第七条:出门在外需像正常夫妻。
第八条:双方必须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双方父母。
第九条:出门女方必须主动挽着男方,听男方的话。
第十条:女方需将家里打理好,不能出现脏乱等现象,也不能将朋友随意带入家中。
第十一条:男女方领完结婚证后,男方会立即给女方200万作为最开始的承诺。
以上条款若违背一条,需赔偿对方1百万作为补偿;若违背两条,需赔偿对方1千万作为补偿;若违背三条,需赔偿对方1亿作为补偿;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条,后面就加一个零。
我现在严重的反省自己,钱是不是要少了,照这样的赔偿方式,我得把自己卖了10次也偿还不了。
这是明显的不平等条约,我还傻呼呼地直接签了。算了,再苛刻的条件我也得接受。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覃劭骅就是抓住了我就是知道条件苛刻也会签的,从他对我的调查,肯定知道还剩下几天的期限,怪不得他会表现的那么笃定。
我什么都没说,这倒让覃劭骅疑惑了,看着他疑惑的样子,我无奈的笑了笑。这本来就是我的命,是我自己选的路。
在我看来,覃劭骅,是我这么多年打过交道中最好说话,最善良的一个了。
在漫漫人生路的磨合下,我越发地发现我当时无意间做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