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是自己并没有拥有幸福的体质,说到底,根本就是她没有资格去获得幸福,她配不上纪南风,如果打一开始,就能认清这个事实,该有多好,那么,说不定她和纪南风两个人都不必承受日后将会迎来的那诸多痛楚与伤害。
那天,纪南风还是登上了去纽约的飞机,据他所说,他是为了要去向一直以来都在照顾他的伯父伯母们道别,并向他们的公司提请辞职报告。
“我呢,从十岁时出国,就一直受着伯父伯母的照顾,长大后,去了英国留学,但故意选了跟未来继承家族事业全然无关的专业,因此,才读了一年,就被老哥给抓回来了,他当时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继续留在英国,但要换专业,要么,跟他回国,在公司里跟着父亲学习管理,我当然不听他的,明摆着他才是家里的长子,继承事业什么的不是他的事么!所以我又回到了我伯父家,一边继续在这边上学,一边在他公司里帮忙,当然,有了他们这个掩护,我读的什么,干的什么,自然就轮不着我哥来过问了。”
楚凝在那时,才知道纪南风一直以来都很讨厌他的哥哥,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家里已经有了一个那么优秀的他,还有我的立足之地吗?”
楚凝只觉得他无理取闹。
“兄弟间因父母的偏心有所嫉妒倒也可以理解,但你哥哥实际上并没对你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呀,你这样子,未免太小肚鸡肠了吧?”
“我小肚鸡肠?你又不说他明明已经是击剑冠军了,还一天到晚把我叫到击剑室去让我跟他对战,这不摆明了就想把我踩在他的脚底下,让他看我的笑话吗,难道他就不小肚鸡肠?”
“你哥还是击剑冠军啊!”
“是啊,还是奥运选手呢!”
“好厉害!!”
“那是当然!”
楚凝笑了,用肩膀撞了纪南风一下,“诶——其实你也很崇拜你哥的吧?”
纪南风的脸都憋红了,“谁、谁谁谁要崇拜那个自说自话的夜郎自大的臭家伙啊!”
楚凝劝他,“要是真想让自己在你哥哥面前抬起头来,那就好好做啊,做出一番事业给他看,让他无话可讲,而且纪南风啊,你真的可以好好工作的,我相信你有那个能力。”
“能力谁没有啊!问题是,我一点也不想跟哥哥一起共事!那间公司,本来就是属于他的,我就算干得再好,也没意思。”
“那么你想怎么样呢?”
纪南风耸耸肩,一副自暴自弃的样,“不想怎么样,反正家里有的是钱,就算我拼命花也花不掉,那我干嘛还要找事做找累受呢!”
气得楚凝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大腿,“你哟,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但谁也没想到,那之后,纪南云打来的一通电话,最终让纪南风下定了要留在国内的决心。
“我不回公司,也不再回美国工作,我会留在国内,然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开始做,就这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
那之后,纪南风和楚凝打了勾勾,约定一周后,他就会把纽约那边的事处理好后回国。
纪南风离开后没几天,楚凝收到了一个从海外寄来的包裹,她打开一看,发现里头竟是一株小小的仙人掌——
纪南风在卡片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怎么样,像你吧!刺刺的小家伙!
楚凝笑了,想了想,也只有像纪南风那么有钱的家伙,才会想到要飘洋过海地空运一株这么不起眼的仙人掌来送人吧!不过——意外的,却很讨人喜欢呢,楚凝认认真真地将那盆仙人掌放在她的电脑桌旁。
在此后风风雨雨的数年中,这株仙人掌,一直跟随着楚凝,不论她到哪儿,不论她在途中舍弃了多少物品,这株仙人掌,始终伴她左右,也许,在楚凝的心目中,这株仙人掌,早已经化身成为纪南风的代名词,就像仙人掌身上那无数根尖利的刺一样,纪南风也将他的名字与影像,深深地刻入她的骨血,融进了她的人生。
仙人掌开花不易,但楚凝始终相信,只要等待,终会有看到的那一天,就像她在此后漫长的人生里,也总是努力地告诉自己,只要等待,也终会迎来她能和纪南风在一起的幸福终点。
但世事,是否能一如人类所想的呢?
原定于一周后就回国的纪南风,楚凝却整整等了他一个月,而在这一个月后,她所见到的纪南风,也已经是完全变了样的、把她视作陌生人一般的他。